競委會首控公司涉濫用權勢 指林德公司損醫療氣體管道保養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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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12/2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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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今就首宗涉濫用權勢個案入稟審裁處。(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競委會今(21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本港公營及私營醫院醫療氣體及氣體管道保養服務主要供應商林德港氧有限公司涉利用市場權勢,向下游的醫療氣體管道系統保養供應商作出攻擊性行為,違反《競爭條例》中有關濫用市場權勢的第二行為守則,要求處方向林德港氧及涉案公司董事謝春華施以罰款,為首宗指控涉濫用權勢個案。

申請人競爭事務委會員;答辯人林德港氧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兼總經理謝春華,申請人並有意將林德港氣於德國註冊的公司Linde GmbH列為答辯人。

入稟狀中指,林德港氧是本港醫療氣體主要供應商,其主要客戶為公私營的醫院及診所,以及醫療氣體管道保養服務供應商。而林德港氧涉於2015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4日期間,作出違反《競爭條例》中有關濫用市場權勢的第二行為守則的行為,即向其下游市場的競爭對手MGI (Far East) Limited(下稱MGI)作出攻擊性行為。

入稟狀中續指,本港的醫療氣體管道系統保養供應商主要為林德港氧、MGI及Biocline 3間公司,當中以林德港氧所佔的市場份額最大,而MGI本身亦屬林德港氧的客戶,林德港氧會向MGI供應所需醫療氣體。

機電工程署於2015年中就各區醫院的醫療氣體管道系統保養招標,最終林德港氧成功取得港島及九龍區的合約,而新界區的合約則由MGI獲得,MGI更獲醫管局揀選,為港島西聯網3間醫院提供服務。

林德港氧隨即於2015年10月改變對MGI供應醫療氣體的政策,包括要求MGI購買氣體時需即時付款,不得賒數,並要求MGI需支付約10萬元訂金,否則將暫停MGI的帳戶,以及要求MGI一次過支付1年的氣瓶租金,而非每月支付,此舉將大大增加預付費用,林德港氧此後亦只會將氣瓶送到MGI的註冊地址,而非直接送到MGI要求的指定地址。

林德港氧隨後更於10月14日,拒絕繼續向MGI供應氣體,MGI因此無法履行新界區醫院的合約,最終有關合約由林德港氧接手。林德港氧後來於2017年1月起,開始稍為放寬對MGI的訂單限制,但仍繼續限制接受MGI的訂單。

申請人指答辯人林德港氧及謝春華於涉案期間的行為,扭曲了其下游市場的競爭,申請人因此要求審裁處裁定答辯人的行為違反《競爭條例》,並要求處方對答辯人施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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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